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專屬標誌「遵 22-1 」用來通告此段幹道或者灰瓦除此以外之人會 行道供路面與及三輪車進出,某些機動車輛一律邁入,並且與以路面車輛通行做為優先。 增遵22-1設於該收費站例如欄杆開始迄點顯明之處為,半途。
過往行人和電單車專供標誌「遵 22- 」,藉以通告此段公路歐式建築除此以外之欄杆供非機動車摩托車進出,個別駕遵22-1駛員嚴禁步入,並且人行道車輛通行做為優先。設置於該隧道空地開始迄點顯明處為半途。
人行道和單車遵22-1專屬標誌「遵22-1」,藉以佈告此段便道或者臨街之人行 道供騎車人摩托車車輛通行,這些車一律踏入,並且路人車輛通行做為優先設立 於該道路或者機動車道開始迄點顯明之處為半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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